
「2026 職場霸凌新法」,立法院已於於 2025 年 12 月三讀通過、並預計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修正案。這次修法是近年來針對職場環境最大幅度的調整,特別新增了「職場霸凌防治專章」,將過去常被模糊帶過的「不當管理」明確定義為違法行為。

新法上路後,對於公司企業將帶來以下 5 大核心影響與合規要求:
1. 企業須依規模落實「分級防治義務」
法律不再只要求大型企業,而是針對不同規模的企業下達了明確的硬性規定。未依規定建置機制的企業,即使內部未發生霸凌,也會面臨開罰:
- 10 人以上企業: 必須設立「職場霸凌申訴管道」,並在工作場所或內部系統公開揭示。
- 30 人以上企業: 須訂定完整的「職場霸凌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處規範」並公開。接獲申訴後,必須在 3 日內成立處理小組。
- 100 人以上企業: 調查小組的「外聘委員」不得少於 1/2;申復小組外聘委員須達 2/3,且小組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 1/3,以確保調查的客觀性。

2. 接獲申訴後「不可迴避」的 4 項法定處理流程
過去企業在接獲申訴時,可能會選擇「冷處理」、「搓湯圓」或要求員工自行和解。新法規定,雇主一旦知悉霸凌事件,必須立即啟動以下程序:
- 隔離保護: 採行必要措施,避免申訴人再度遭受霸凌(例如調整座位或工作項目)。
- 提供支援: 視員工需求提供心理諮商、醫療協助及保護措施。
- 啟動調查: 對申訴事件進行正式調查。若申訴人同意可先進行內部協調;若協調不成,則必須續行調查程序。
- 懲處處分: 調查屬實後,必須對霸凌行為人進行適當的懲戒或處理。

3. 企業最高負責人的「外部申訴機制」與個人重罰
若霸凌者是公司老闆、董事長等最高負責人,員工過去往往求助無門。新法針對企業高層增設了「緊箍咒」:
- 外部申訴管道: 若被申訴人為企業最高負責人,員工可直接跳過公司內部流程,逕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提起申訴。
- 負責人個人罰鍰: 最高負責人若經認定確有職場霸凌行為,將面臨新台幣 1 萬至 100 萬元的「個人罰鍰」。
4. 大幅提高企業罰則(最高可罰 450 萬)
新法的重罰對象是「未善盡防治與處理義務的雇主」。
- 未處理即開罰: 雇主若未依規定建立防治機制,或接獲申訴卻未依法處理,將面臨高額罰款(例如違反一般管理措施最高可罰 75 萬元)。
- 情節重大加重處分: 若違規情節嚴重,未盡防治義務的最高罰鍰上限被大幅提高至 300 萬至 450 萬元不等,並可連續開罰至改善為止。同時,主管機關也會公告違規企業名稱與負責人姓名。
5. 嚴格的「禁止報復(吹哨者保護)」條款
企業絕對不得因為員工提出霸凌申訴、配合調查或擔任證人,而對其進行降職、減薪、資遣、惡意調動或其他不利處分。新法對此設有獨立且嚴格的罰則,以保障勇於發聲的員工。
提供給企業的實務建議與做法:

新法判斷霸凌的核心在於「是否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」。建議企業應盡快在 2026 年 7 月前,全面檢視內部的工作規則與員工手冊,建立合規的申訴與調查機制,並針對各級主管與基層員工進行「正當管理與職場霸凌界線」的教育訓練與宣導,以免因舊有的管理習慣而誤觸法律紅線。
全人文創提供實體與線上教育訓練課程,師資陣容涵括專業律師,勞資專家、臨床心理師、資深人資顧問…引導企業從法規認知、機制建立、主管培訓與溝通技巧等四大面向,協助企業與員工符合新法要求並降低觸法風險,營造健康、安全且零霸凌的友善職場環境。


